上市服务

        中欧国际交易所欢迎并支持中国和人民币相关新产品在我们平台上市。鉴于中欧国际交易所在德意志交易所集团的基础设施上运营,因此所有上市要求和流程,包括金融工具的准入和引入以及因引入而产生的义务,均须遵守欧洲监管机构和相关标准为德意志交易所设定的规则和条件。

准入和申请过程

I. 发行人需与一位共同申请人一起提交准入申请:

  1. 提交准入申请
  2. 提交引入申请

        发行需与一位共同申请人一起提交准入申请,共同申请人通常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交易会员。了解有关德意志交易所上市服务的更多信息和联系方式,请访问德意志交易所现券市场准入与申请网页(仅限英文和德文)。

 

II. 发行人的产品要实现在中欧国际交易所上市,发行人需通知中欧国际交易所其有关上市意向

  1. 提交在中欧国际交易所上市的意向

        发行人有义务与一位共同申请人一起提交准入申请,共同申请人通常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正式交易会员。请访问德意志交易所现货市场网址了解有关在一般市场上市流程(仅限英文和德文)详情以及初级市场上市流程(仅限英文和德文)详情。您可在德意志交易所现货市场下载初级市场申请表格(仅限英文和德文)。请访问德意志交易所现货市场准入和申请网址(仅限英文和德文)了解德意志交易所上市服务的更多信息和联系方式。